欢迎来到诚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我们   |   收藏网站   |   设为首页
—— 诚所至·域无疆 ——
029-86699616
网站首页HOME 走进诚域ABOUT 新闻中心NEWS 旗下企业SUBSIDIARY 产品展示PRODUCT 科技研发RESEARCH 文化建设CULTYRE 人力资源RECRUIT 访客留言GUESTBOK 联系我们CONTACT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 详细内容
新闻中心
企业新闻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地       址: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八路付四路6号
电       话: 029-88860270
人力资源: 029-88857730
传      真: 029-86563952
在线QQ: 342719930342719930    
邮      箱: chengyujituanyfk@cyjt.net.cn
网      址: http://www.chengyugp.com
行业资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发表时间:〖2018/9/21〗    浏览次数:〖1101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盐酸伐昔洛韦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出度。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吉林双星药业有限公司、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刺五加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浙江普洛康裕天然药物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麦味地黄口服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大西北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泽华国药饮片有限公司、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吴茱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详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89号通告附件1.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89号通告附件2.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上一条信息:【转载自公众号“ 端端不是瑞瑞”】毕井泉引咎辞职,为何业内一片哀嚎?中国药监何去何从?
下一条信息:热烈祝贺西咸新区医药协会筹备会议成功召开
友情链接
网站二维码
公众号二维码
诚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2018-2019    技术支持:万企互联
地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天台八路付四路6号    电话:029-88860270   人力资源:029-88857730   传真:029-86563952    邮箱:chengyujituanyfk@cyjt.net.cn